中共济宁市委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3年9月15日)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百进步。根据省委《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02]6号)和《2003一2010年济宁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人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政策、观念创新,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充分发挥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保障。
2、工作目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逐步建立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的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和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健全党委领导,党政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工作制度;造就一支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二、突出重点,加快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3、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212人才工程”,即在现有基础上,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重点培养、引进20名左右在国内有关学科行业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100名左右在省内有关学科行业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200名左右在市内有关学科行业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212人才工程”中,50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人才要达到70%。
4、加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引进一批掌握世贸规则、通晓国际经济、法律的外向型、复合型管理人才和高新技术人才。每年有计划地选送一批有一定实践经验和培养前途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国内外大公司、大企业或商务基地进行研修,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围绕改造能源、机械、医药、轻工、纺织等传统优势产业,培养引进一批创新型人才;围绕发展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培养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人才。
5,加强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拓宽视野,不拘一格,注重选拔培养有潜质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采取选派出国深造、安排国内进修等方式,为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抓好济宁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做好乡村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评选和管理。
三、强化载体建设,为专业技术人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6、强化企业聚集人才的主体地位。把人才资源开发作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加大对技术创新和人才开发的投入,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中小企业以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联合建立专业化的研发机构,力争用5~8年的时间建成一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研发机构。发挥济宁现有产业的比较优势,优先开发工程机械、煤电化、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方面的人才资源,加快汇集具有一定规模、比较优势明显的高层次人才群体。
7,加强各类园区建设。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民营科技工业园等产业化载体建设,扩展留学人员创业园、百名人才创业园和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加快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中试基地建设。力争建成一批知名度较高、技术先进、环境优良的现代化经济园区,使之成为高科技人才施展才华的舞台。
8、构建与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的平台。加大科技投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快推进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创新基地等科研载体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增强服务功能,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机制。积极推行以项目和课题为主的研究组织形式,充分给予项目和课题组在用人、分配和激励方面的自主权。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研究,改变产学研脱节的状况,促进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工作站和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等,力争到201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流动工作站达到10个左右,进站博士达到100人左右。
9、加强各类协会和研究会建设。建立济宁市专家协会和专业技术人员协会,疏通专家学者服务领导决策的渠道,加强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学术交流,为他们提供能够充分发挥群体优势、展示社会价值的舞台。充分发挥老科协、者教协、老体协等离退休专家组织的作用。
四、完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
10、加强人才宏现调控。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管理人员素质,运用现代化手段提高人才资源开发水平,充分发挥人才的创新能力,改变人才和智力浪费现象。制定和完善人才调控政策,引导人才向重点产业、领域和地区聚集,使人才的规模、结构和质量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能够充分发挥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作用的分类管理体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根据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科技管理、教育、卫生和文化艺术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不同特点、规律和关键性问题,制定不同的考核评价标准、培养方式、激励措施和管理办法。推行执业资格制度,对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并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准入制。
11、建立自主用人制度。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单位自主择人,人才自主择业的用人机制。全百推行聘用合同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变人才单位所有为社会所有。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任、政府调控”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体系。
12、加快人才市场建设: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才市场网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尽快建设一所能够覆盖整个鲁西南地区的区域性现代化人才市场,进一步加强各类专业人才市场以及县级人才市场建设,大力发展网上人才市场,完善社会化服务功能,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人才市场体系。尽快开放人才中介市场,加快政府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向市场主体转变,推进人才中介市场化。产业化,实行人才中介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完善人才市场许可证制度和年审制度;进一步规范中介行为,强化市场监管;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创造良好的人才布场环境。建立人才价值的社会评价体系,完善人才的市场价格机制,大力发展人事代理,不断拓展代理范围,推行人才社会化服务,积极推进各类人才信息库和人才资源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具有现代化水平的济宁市人才信息资源中心,加强人才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13、建立灵活多样的人才流动机制。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打破人才身份、所有制等限制,采用“户口不迁、关系不转,来去自由、双向选择,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柔性流动方式,推动人才工作从封闭走向开放,充分利用国内外人才资源。建立人才居住证制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愿落户的,公安机关凭人事部门发给的1外来人才聘用证》直接办理《人才居住证》,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实施“借脑工程”,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聘请国内外专家来济宁短期工作、短期服务、短期讲学、短期专题研究。成立政府专家顾问团。聘请国内外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特别是两院院士、国家级学科(技术)带头人为政府顾问,对我市重大战略决策提供咨询、论证及可行性研究服务,帮助引进人才、资金和技术项目;与企业及科研单位联合进行科技攻关、产品开发、科研成果转化等,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实施济宁籍人才“回归工程”。“成立济宁籍人才联谊会,建立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济宁籍专家、教授及在枚本科生、研究生联系网络,定期向他们通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发布我市重大项目建设、科研课题和引进人才智力的优惠政策,鼓励、吸引他们积极参与我市的经济建设。
14、建立多元化的分配机制。坚持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工资报酬与贡献挂钩的分配机制,充分体现“一流人才、一流贡献、一流报酬”。鼓励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国有高科技企业可以期权、股权方式对有突出贡献人员进行奖励,奖励的数量及涉及的权利与义务可自主确定。依据《济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年召开一次市科学技术奖励大会,重奖1一2名为全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允许专业技术人员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兼职服务,兼职兼薪。
五、加大人才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
15、发挥政府在人才投入上的导向作用。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科技经费应重点投向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研究的开发转化和人才培养引进。设立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开发基金,作为专项资金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实行科研课题招投标制度,对事关全市经济和社会运行中的重大课题,统一筹措经费,组织联合攻关。R&D(研究与开发)经费占GDP的比例由目前的0.47%提高到1%,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各县市区和专业技术人才比较集中的部门、单位,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也要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16、强化企业在人才投入上的主体作用。企业科研开发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高新技术企业应达到5%以上,一般企业应达到1%以上。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培训费用,可直接计入技术开发经费。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人才发展基金。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培训人才,其费用从管理费用中据实列支。
17、建立高科技风险投资机制。设立市高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在贷款、投资担保上提供优惠。鼓励社会资金、市外风险投资机构来我市投资。
六、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任务落实
18、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意识,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讨论研究。党政“一把手”要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亲自抓知识分子工作,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当代科技知识,关注科技进步,密切联系专家,做好专家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适时举办专家理论研究班,组织休养、考察等活动,增强党和政府在知识分子中的凝聚力、向心力。
19、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宏观指导的作用,明确职责范围,提高工作效率,实行例会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及时协调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适时出台有关政策。
20、加强人才管理部门自身建设。强化办事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并保持相对稳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重视对人才理论、人才成长规律和管理规律的研究,学习借鉴国外人才资源开发的经验,确保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21、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切实抓好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领导干部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要定期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